热线电话: 0511-88610158
托管公告
您的位置:首页 > 信息披露 > 托管公告

2021(托)第053号《秦汉半两》等藏品 托管公告

发布时间:2021-10-30     0

经合作平台申请,中藏仓储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本公司)研究决定,启动以下藏品的再托管鉴定入库流程,本公司将对藏品进行统一鉴定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仓储信息共享平台服务费:参考价*3%

仓储费:参考价*2%

托管申请日期:2021年10月30日-2021年10月31日

鉴定日期:2021年11月1日-2021年11月2日(现场接收藏品)

送货规则:文物经营许可或钱币合法来历证明审核通过后,可以申请托管送货。

信息合作平台:香港金融资产清算有限公司

 一、托管藏品信息表

序号

藏品名称

藏品简称

单位

参考价(元)

鉴定费(元)

备注

1

秦汉半两

秦汉半两

18

0.5

单枚起托

2

汉代货泉

汉货泉

15

0.5

3

宋代明道元宝

明道元宝

13

0.5

4

宋代熙宁元宝(篆书)

熙宁元宝(篆书)

8

0.5

5

宋代熙宁元宝(真书)

熙宁元宝(真书)

8

0.5

6

宋代至道元宝

至道元宝

12

0.5

7

宋代元丰通宝(行书)

元丰通宝(行书)

10

0.5

8

宋代元丰通宝(篆书)

元丰通宝(篆书)

10

0.5

9

宋代元祐通宝(行书)

元祐通宝(行书)

10

0.5

10

宋代元祐通宝(篆书)

元祐通宝(篆书)

10

0.5

11

清代康熙通宝

康熙通宝

36

0.5

 

二、 鉴定地点

鉴定地址: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丁卯街道兴泽路12号33文化创意产业园B1幢三楼

联系电话:13004368362   0511-88610158

三、 鉴定流程

1、 会员在藏品申请鉴定过程中,不得有虚申请、假申请等弄虚作假行为,若有发现本公司有权拒绝其鉴定或列入中心会员不良记录档案,拒绝其以后的申请。

2、 会员须自行或委托他人将藏品送达指定鉴定地点。

3、 会员须完全认可本公司对于申请藏品必须拆验(拆箱、拆包、拆封、拆袋、拆卷等)的原则。

4、 藏品鉴定完成后,本公司将发布入库公告。公告中将注明藏品入库数量等信息。

5、 会员申请入市藏品经专业机构鉴定合格,进入本公司托管库;对经鉴定后不符入库要求之藏品,退还会员。

6、 会员递交之拟鉴定藏品,因藏品真伪、瑕疵等因素导致无法进入本公司托管库,其鉴定费不予退还。

7、 会员申请藏品经本公司组织鉴定入库后,本公司托管中心向会员出具鉴定托管单。

8、 会员申请的藏品完成鉴定流程后,其鉴定托管单持有人联中所主张的各种权益即转移到会员账户中。 

四、 藏品鉴定入库受理要求及鉴评标准

钱体无裂纹、破损、漏眼、变形、害锈(浅绿色粉状锈),修补、严重腐蚀、大的铸缺和磨损等问题,字迹清晰可辨。明显小于正常规格的藏品,鉴定公司有权不予接收。

五、 其它事项

1、 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,未尽事宜本公司有权修改和补充。

2、 若有调整,本公司将通过网站公告或短信方式予以通知。

注:出库标准与入库标准相同,但允许存在自然氧化形成的绿锈。

 

 

            中藏仓储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年10月30日

上一篇: 下一篇:
  • 公众号